醫療廢物綜合管理 100 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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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處理要求有哪些?
答:檢驗科及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等科室(部門)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將含有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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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如何規范管理病理性廢液?
答:
(1)病理性廢液應由專人將其收集于密閉容器內,根據產生量定期交由本單位醫療廢物收集人員,并填寫《醫療廢物收集登記表》,雙本雙簽字;院內運送時不得遺撒、泄露。
(2)病理性廢液應單獨存放,不得與其它醫療廢物混放。
(3)醫療機構應將病理性廢液交由獲得危險廢物處置資質,并與醫療機構簽訂協議的單位集中回收,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并將其存檔備案。
(4)醫療機構和個人不得將其傾倒于醫療機構污水處理系統或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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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收集醫療廢物應做到哪些?
答:
(1)應當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并按照類別分別棄置于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袋或者密閉的容器內。
(2)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容器應當有明顯的警示標示和警示說明。
(3)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容器的警示標示和警示說明應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容器和警示標志標準》(HJ 421-2008)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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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廢物收集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答:
(1)醫療廢物裝放量達到包裝袋或者容器的 3/4 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實施鵝頸式封扎),使包裝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2)包裝袋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3)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袋、容器外表面上應當有警示
標示;在每個包裝袋、容器上應當系有中文標簽,標簽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產生科室(部門)、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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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廢物產生科室(部門)的存放地點管理要求有哪些?
答:醫療廢物產生科室(部門)的存放地點(污物間等)應當有醫療廢物分類棄置的示意圖或者文字說明;按照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病理性廢物、化學性廢物和藥物性廢物分類要求,將其棄置于相應的包裝袋或者容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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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內收集、運送、暫存以及與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工作人員應如何交接?
答:醫療機構應安排專人收集醫療廢物。首先,按照指定時間到產生醫療廢物的科室(部門)的污物間,將已使用有效封扎(封口)且中文標簽內容完整的醫療廢物放置于密閉轉運工具內,并與該科室(部門)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和雙簽字;然后經專用路線(電梯)將收集的醫療廢物運送至醫療廢物暫存處的暫存間,按類別暫時存放;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收集(暫存處)人員與所在地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工作人員進行醫療廢物的交接和雙簽字。化學性廢物裝放于密閉容器內,應單獨放置,交由獲得省級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處置資質、并與醫療機構簽訂協議的危險廢物處置單位進行交接和雙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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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疾病科門診(發熱門診、腸道門診等)及病區在嚴格執行本單位醫療廢物管理制度的同時還應做到哪些?
答:
(1)傳染病患者或疑似傳染病患者產生的生活垃圾棄置于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內。
(2)傳染病患者或疑似傳染病患者產生的醫療廢物棄置于內襯雙層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的醫療廢物裝放容器內。
(3)傳染病患者或疑似傳染病患者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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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工作人員處理醫用銳利器物時,如何預防發生職業暴露?
答:被血液/體液污染的醫用針頭、縫合針,醫用銳器如解剖刀、手術刀、備皮刀、手術鋸、載玻片、玻璃試管、玻璃安瓿等刺傷或割傷,是職業暴露后感染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和艾滋病病毒等經血液/體液傳播的主要途徑。因此,在診療操作、處理醫用銳利器物、收集醫療廢物時,應特別小心,避免受到傷害。預防措施包括:
(1)手持帶針頭的注射器或移動醫用銳利器物時,不要將醫用針頭和醫用銳利器物朝向自己或他人。
(2)用后的醫用針頭切勿再徒手套回針帽;必須套回時,應采用單手法操作或應用針頭套回輔助裝置。
(3)禁止進行針頭折彎或毀形操作,禁止徒手處理破碎的玻璃。
(4)用后的醫用銳器應及時棄置于利器盒內;對重復使用的醫用針頭(如腰穿、胸穿針頭等)應放置于耐刺容器內,由醫院消毒供應中心實施集中回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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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在醫療廢物運送中應注意什么?
答:醫療機構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在醫療廢物運送中應注意:
(1)應由專人及時收集運送。收集運送人員應規范著裝、防護到位,穿專用工作服、專用工作鞋,戴工作圓帽、醫用外科口罩、橡膠手套。
(2)運送醫療廢物應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密閉轉運車或周轉箱或周轉桶[防滲漏、防遺撒(灑)、無銳利邊角、易于裝卸和清潔、消毒,且標識規范]。
(3)每日從醫療廢物產生科室(部門),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至本單位指定的醫療廢物暫存處的暫存間內。
(4)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袋或者容器的警示標示、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醫療廢物暫存處。
(5)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袋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及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6)每日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密閉轉運車或周轉箱或周轉桶)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清洗和消毒運送工具時,應加穿防水圍裙、戴防霧型護目鏡、穿膠靴等防護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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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建立醫療廢物暫存處的要求有哪些?
答:醫療機構建立醫療廢物暫存處的要求有:
(1)應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人員活動區和生活垃圾存放場所,方便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及運送工具、車輛的出入。
(2)應設專(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3)應設有工作人員更衣室、登記室,清潔轉運車存放間、醫療廢物暫存間;配置便于車輛沖洗消毒的用具、排水管道;污水應排入醫療機構污水處理系統。
(4)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示和“禁止吸煙、飲食 ”標示。
(5)工作人員更衣室、登記室手衛生設施配置有效、齊全、使用便捷(流動水洗手池、非觸摸式水龍頭開關、干手設施、手消毒劑);有手衛生相關宣教、圖示(WHO手衛生五個時刻、手衛生流程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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